1、56个品目农机可获补贴
近日,位于城区北石兴安路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站分中心人流不断,农户纷纷前来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刚办理完购机补贴申请手续的湖头镇埔美村农民林聘香笑容满面,今年借助国家的好政策新购置了一台微耕机,一下就补贴了900多元。“有了微耕机,今年夏耕就不用那么费力了。”
据悉,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领域的农业企业不列入补贴范围。
县农机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1大类29个小类56个品目机具。对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种子处理设备、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18马力以上自走式喷杆式喷雾机、30千瓦以上风送式喷雾机及马铃薯、花生、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等耕种收薄弱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2、县级结算直补到农民账户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县农机站工作人员介绍,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个人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单机补贴额超过1万元的只能购置1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如何办理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购机发票、农村信用社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和经销企业提供的“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站分中心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经审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购机者账户。
县农机站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县累计使用补贴资金近500万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650多台套,茶叶加工、作物植保、畜牧养殖、农田耕作等一批先进适用机具得到推广应用。此外,县农机站还自筹资金,标准化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站分中心,方便农户办理补贴申请。
该负责人还表示,农机购置补贴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办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查处虚报、冒领、套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县农机站监督电话:23230270,县财政局监督电话:23265580)